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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的意義及生命的價值


 


大多數的人,並不明瞭生活的意義與生命的價值。



一般人在小的時候渾渾噩噩;長大之後結婚生子,成家立業;然後孩子長大了,自己退休了,便等待老死。



另外有一些人,從小就立志,長大後要當大人物,要賺大把的錢。



有些聰明人懂得規畫自己的生涯,他們在有了人生閱歷之後,便確立好將來的生活方向。



譬如說五十歲的人,希望未來的十年能夠做些什麼;到了六十歲,如果身體還健康,又為自己規畫另一個十年計畫,但是人生的意義與價值何在,卻 仍舊不太清楚。



這些人懂得如何安排自己的生活,卻不曉得生活的意義及生命的價值在哪裡。



生活的意義在於自我的成長,生命的價值在於與他人分享。



生活是個人的成長,生命是個人與群體、個人與歷史關係的互動。



個人的成長,在於安身立命、培養人格、奠定自己立身處世的道德規範;生命的分享,在於社會責任及歷史責任的承擔和延伸。



因此,生活的規範有限,生命的價值無限。



生活的意義,不僅是肉體的生存,更在於心靈的成長。



成長的過程起起伏伏,不是金錢數字所能衡量,有形的物質層面和無形的精神層面,不一定成正比。



當一個人的人格墮落之時,也可能正是他的財富權勢快速增加之時,當一個人的人格昇華之時,他的生命價值就相對提高。



人的價值,往往在人際互動之時彰顯出來。



人際互動有兩種,一個是「接受」,另一個是「付出」。



接受是受報,付出也是受報,但受報是被動的,感覺上似乎是身不由己,如果換個角度思考,把它當成是主動的還願,那就是心甘情願的了。



接受的項目包括接受親屬、接受老闆與部屬、接受技能及智能的培育,從生存的環境、人類的歷史,接受各種各樣的資源。



接受不是壞事,人際間的互動關係,很多時候就是建立在接受上。



至於付出,可以是痛苦的,也可以是愉悅的,付出自己擁有的智能、時間、技術,及各式各樣的財物資源、社會資源,因為付出,而顯現出生活有意 義、生命有價值。



但有時候我們必須因付出而接受飽嘗痛苦的經驗,這時不要沮喪,想想我們總會在不經意間傷害別人,或許已經事過境遷,但我們必須為此付出代 價,這種付出雖然痛苦,卻能使生活更充實,生命更豐富。



因此,當我們遇到不如意的付出時,不妨把它看作是過去生中所許的悲願,是主動的不是被動的,便可將這種痛苦轉化為快樂。



正像是父母為兒女做數十年的牛馬,都覺得是樂在其中的事。


(本文原收錄於《人間世》,法鼓文化出版)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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