讓孩子自作自受
現 代的父母常犯一個毛病,那就是為子女犧牲、服務太多,擔當過多的責任,把孩子的錯誤後果全部往自己身上攬,父母扮演「擦屁股」的角色。這種做法使孩子不知 道應為自己行為結果負責,養成任性胡為的個性,子女們學得「反正天蹋下來,有比我個子高的父母頂著,父母總是會替我的胡作非為「擦屁股」,如此管教子女的 自然結果是養成任性、胡幹、不知感恩、不負責任的孩子。
筆者經常掛在嘴巴的一句話:「太負責任的父母,容易養成不負責任的孩子」,便是這個意思。當今的父母替孩子考慮太多:如早上叫孩子起床,以免上學遲到;叮嚀孩子要吃早餐,身體才會健康;指導子女穿什麼衣服,才不會冷到或熱到;要求子女刷牙,牙齒才不會黃黃的,不受歡迎。
這種樣樣替子女設想周到,其子女根本不用費心思為自己的生活作規劃,自然會造就成「不負責任的孩子」。換個方式說如果父母經常叮嚀字女走路小心要注意窟窿樓梯,那麼子女沒有跌倒的經驗,自然沒有受到教訓,可想而知:其子女走路一定永遠不會注意地上的窟窿。
正 確教養子女的方法是讓孩子逐漸學習擔負他自身應負的責任。譬如:把玩具放回原位,把換洗過的衣服放在洗衣籃內等等,這是學前階段的兒童可做到的事。當孩子 成長到可以閱讀報紙時,看完的報紙收拾整齊,又是一種新責任。國小階段的學生,可以給他一個鬧鐘,讓自己起床,若他還不會讀數字,可以為他設定時間,若已 會看時間,則設定時間、自行起床應是他的責任。每天上學準備應帶的文具及水壺也小學生應自行負責的事;假若小孩子無法負責,那麼自作自受應是他應得的報 應。
教導孩子負責的方法有兩個,一是「自然結果」另一個是「合理結果」。所謂自然結果是:一件行為後,會自然發生的後續結果。如忘帶水壺→沒水喝→口渴,這是連續性的自然結果。所謂合理結果是:由父母為某行為設定邏輯性的結果,此結果與該事件有合理的邏輯性關係,然後依原訂的約束,執行其合理的結果。
例如髒衣服若放在洗衣籃內,由媽媽洗,若不放在洗衣籃內,則媽媽不洗,由小孩自己洗。解析:對年幼的孩子而言,洗衣服是媽媽的責任,但媽媽只洗放在洗衣籃內的衣服,把髒衣服放在洗衣籃內是孩子的責任。若髒衣服不入籃內,合理的結果是由孩子自己洗。
例一:行為:孩子上學忘帶水壺。
處置:父母應拒絕代送水壺的要求,讓孩子接受口渴的自然懲罰。(自然
結果)
例二:行為:小孩子不把玩具放回定位。
處置:將玩具丟到垃圾桶,並且拒絕再買新玩具。(合理結果)
例三:行為:報紙不放定位。
處置:警告三次,仍然不改,停訂一個月。(合理結果)
例四:行為:不把髒衣服放入洗衣籃。
處置:由孩子自己洗。(合理結果)
例五:行為:不依規定時間前洗澡。
處置:衣服自己洗。(合理結果)
例六:行為:大專生重修。
處置:學費自己負責。(合理結果)
例七:行為:忘帶文具到校。
處置:讓他在學校受老師處罰。(合理結果)
例八:行為:吃飯時拖拖拉拉,吃一頓飯要一、兩個鐘頭,讓父母不勝其煩。
處置:每餐規定吃飯的時間,過了規定時間,將飯收起來並不准吃零食。(自然’結果--挨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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