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分證字號的知識
到底身分證字號怎麼來的?
其中大有學問。比如有許多民眾誤認,身分證字號最前面的英文字母為出生地,事實並非如此。
中華民國的“國民身分證”,一共有十個字:第一個字為「大寫英文字母」(以下簡稱『英文字母』)」,緊接著的,是九個「阿拉伯數字」(以下簡稱『數字』);
第一個字的每個英文字母,各自代表一個縣市(特定)、並有一個『代碼』(固定的數字),而最末一個字(數字),俗稱為“檢查號碼”(或“ 檢查碼”),至於中間的第二個數字到第第九個數字,則是「流水號」。
身分證字號的第一個字(字母),代表縣市簡碼
如:
台北市A
台中市B
基隆市C
台南市D
高雄市E
台北縣F
宜蘭縣G
澎湖縣X
陽明山Y
連江縣Z
第二個字( 數字 )代表性別,也就是說,數字“ 1 ”為男性,“ 2 ”為女性【 按:性別沒有“ 3 ” 】;另外,身分證字號的字母,也和出生地無關。
。
大約打從民國54年起,由內政部開始配賦身分證字號【按:在民國54年以前,尚無所謂的“身分證字號”】。
最初呢,只配賦前面的九個字(缺第十個字),換言之,民國54年那時,只要是已經申報戶籍的,每個人都有一組專屬的身分證字號(九個字);到了民國57年時,內政部又在身分證字號上“加料”:增加了第十個字,這也就是俗稱的“檢查號碼”。
從此以候,身分證字號共計有十個字 ,算是完整了!
而從民國60年起,初生嬰兒全面配賦身分證字號。
因此,民國59年以前出生的民眾,其英文字號,是依據當時個人的戶籍地而定( 與籍貫無關聯 );至於民國60年以後出生者,於一申報出生登記時,就有身分證字號,則是根據申報戶口時,在那一個縣市戶政事務所,來決定英文字碼
例如父母親籍貫是台北市、戶籍地在台中縣,而孩子在台北市出生,為孩子申報戶口時,那麼這孩子的身分證英文字號,一定是“ L ”( 與籍貫無關 ),假設父、母親戶籍不在同一地,母親戶籍設在台中市,而把孩子的出生戶口,申報在在母親這邊,
那麼這孩子的身分證英文字號,則變成是“ B ”了。
以下,列出英文字碼所代表之縣市、及其代碼(在括弧內):
A 台北市 10
B 台中市 11
C 基隆市 12
D 台南市 13
E 高雄市 14
F 台北縣 15
G 宜蘭縣 16
H 桃園縣 17
J 新竹縣 18
K 苗栗縣 19
L 台中縣 20
M 南投縣 21
N 彰化縣 22
P 雲林縣 23
Q 嘉義縣 24
R 台南縣 25
S 高雄縣 26
T 屏東縣 27
U 花蓮縣 28
V 台東縣 29
W 金門縣 32
X 澎湖縣 30
Y 陽明山 31
Z 連江縣 33
I 嘉義市 34
O 新竹市 35
看出奧妙否?代碼順序,是由北而南,往下數的,先從五個「 省轄市 」開始【按:時間係民國54—55 年,而當時的台北市,是到民國56年才升格為「院轄市」的】;然後接下來,從台北縣由北而南,往下數。
至於嘉義市、及新竹市兩市,在當時,尚屬「 縣轄市 」,不算在內,一直要到民國81年,這兩市才升格為「省轄市」,也因此才有代碼。
再說,若看到陽明山代碼“Y”,或許有人會感到好奇,為啥偏偏陽明山,需要專門設個代碼(「Y」)?
因為,當初開始配賦身分證字號時,陽明山是由「 陽明山管理局 」管轄的,字號當然自成一格【按:那時候,台灣只有兩個「管理局」:『 陽明山 』、與『 梨山 』】;而當年的士林官邸,「 戶長 」“ 恰好 ”正是蔣介石先生,因此,所配的身分證字號嘛,當然特別一點,據悉就是「 Y100000001 」……。
有了“ 身分證字號 ”這個制度以後,是不是就沒有任何問題了?
那才怪!
要知道,由日據時代開始,有了「 偉大 」的“ 戶口制度 ”之後,所有的戶籍資料,全部都是以“ 人工抄錄 ”方式,一筆一劃地慢工出細活,因而所謂的「 戶籍資料錯誤 」,司空見慣、見怪不怪。偏偏國民身分證內容,又是根據戶籍資料轉錄而來( 當然也是以“人工抄錄”方式 ),怎麼可能會「 完美無缺 」?
有時,甚至於發生兩個人身分證字號「重複」的情況!…
國民身分證字號,是否“正確”,是可以計算出來的。
通常,方法是計算:身分證字號的最後一碼( 檢查碼 )!
而身分證號最末一碼( 檢查碼 ),則是根據一套算法簡單、同時過程又稍嫌繁複的公式,加一加、乘一乘,然後再加加減減的公式,最後得到一個數字──個位數,惟一的,那就是『 檢查碼 』。【按:據說,坊間造成許多爭議的「 身分證字號產生器 」,就是依這個公式設計而成。】。
含英文字號的「身分證字號」,全部號碼是可用公式加以核算該組號碼是否正確的,就以曾轟動一時的 “ A123456789 ”為例吧,檢查公式如下:
1.
先查出「 A 」的代碼,是「 10 」,然後寫下:10,在「 10 」後面接著寫1234567891( 原有最末一個字「 9 」,是檢查碼,不算也不寫;而此處「 1234567891 」的那個「 9 」,則和剛講的身分證字號原有最末一個字「9」( 檢查碼 ),有所不同,並非檢查碼),也就是說,此時寫出的字,是:「 2012345678 」;
2
接下來,於「 1012345678 」這組數字底下,由右至左,依順序,寫下:1234567891,數字上下要對齊,上面「8」下面是「1」、上面「7」下面是「2」、上面「3」下面「4」…,因此,所看到的情形,也就是:
1 0 1 2 3 4 5 6 7 8
1 9 8 7 6 5 4 3 2 1
3.
然後,接著是:劃一條長線,以每上、下兩個數字相乘,求得值,記住,只取「個位數」,如:「8」乘「1」,當然得「8」:「7」乘「2」,得「14」,因為只取「個位數」,所以值是「4」;「6」乘「3」,取其值為「8」…。
1 0 1 2 3 4 5 6 7 8 【 註:不含檢查碼,A轉成20 】
× 1 9 8 7 6 5 4 3 2 1 【 註:上下相乘 )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1 0 8 4 8 0 0 8 4 8
換句話說,(1 × 1)+(0 × 9)+(1 × 8)+(2 × 7)+(3 × 6)+(4 ×5)+(5 × 4)+(6 × 3)+(7 × 2)+(8 × 1)= 1+0+8+4+8+0+0+8+4+8 = 41, 至於「值」也是取“個位數”「1」;
接下來,用 「10」減掉剛剛得到的「值」(1),其所得到的「餘數」,即為檢查碼:所以 ,10 - 1 = 9 , 餘數是 『9』 , 此即為檢查碼。
是以,此人正確的身份證字號為 : “ A123456789 ”!
有意思吧,有興趣的,不妨試一下,算算自己或別人的。
【 PS 】附帶說一聲,可別以為:身份證字號 : “ A123456789 ”,只是想像的!
曾經真的有這麼一個號碼存在!俗話說的好:“ 匹夫無罪,懷璧其罪 ”,問題是,擁有這個身份證字號的老兄,並不快樂,因為字號嘛,多次被不認識的陌生人,暫時予以“ 借用 ”一下…。
當然囉,他老兄“ 行派出所 ”,就像是“行灶腳” 一樣【 按:台語,指跑派出所,有如在自己家裡廚房一樣,家常便飯 】……即使,那是特殊個案,戶政機關准許他:變更身份證字號:據聞,那一個傷腦筋的字號,“ A123456789 ”嘛,依舊有人「繼續努力」,借用一下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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