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跟好友鬧彆扭,常比與情人鬥氣,更來得火大 !


 


 



情人不高興,感覺是心碎。



老朋友不高興,感覺是『心要爆炸』。



因為朋友之間,要求的是『義』,當對方不義時,你就會產生『義憤』,那『憤』=氣得令人發瘋!



問題是若沒有愛、沒有情,也就不會那麼心碎與義憤。



然而,從另一角度來想,不正可以驗證彼此的情誼嗎?



古人用『割席』來形容朋友絕交。
 


據說,管寧和華歆原是好朋友。



一天,二人同席讀書,聽見外面喧譁,華歆立刻跑出去看。



等他回坐時,發現管寧已將席子割成兩半,並對華歆說:『你不再是我的朋友!』



請問,他們原來真算是朋友嗎?



『不算!』為這麼一點小事就絕交,怎稱得上朋友?



朋友不專心,非但不幫著改變,反而唾棄他,簡直比泛泛之交都不如!



談到這裡,我們就不能不佩服鮑叔牙!



打仗時,管仲躲在後面,鮑叔牙為他解說是因家有老母,非貪生怕死。



做生意時,管仲多吃錢,鮑叔牙諒解他家裡窮。



而當齊桓公要殺管仲時,鮑叔牙更力陳管仲的優點。



管仲成了歷史上的偉人,是誰使他成功的?



是鮑叔牙!



朋友之間,最重要的是諒解,是將心比心,而不是拿自己的付出 來要求對方回報。



一個女孩在不得不與男友別離時,噙著淚對男友說:『求你忘了我,不要想我。如果你想我,會使我心碎!』



男孩在女朋友鬧脾氣、甩頭離開後。



明是女方不對,卻四處尋找:『我怕她氣消後,心理不安或雖然懊悔,又礙於大小姐面子,不好意思回頭,所以還是我先向她道歉吧!』



這世上沒有永不爭執的朋友,卻有愈摩擦愈光燦的友情。



真正朋友的爭執,不見得非要錯的那方先伸手。



當對的一方,先伸出友情的手;錯的一邊,將握得更緊、有珍惜、更有感激!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資料來自 大眾論壇 如有侵權請告知以便刪除  謝謝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kiki 的頭像
    kiki

    kiki的部落格

    kik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